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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北京保监局立即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讨论,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北京实际研究落实措施。目前,一个学习《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热潮正在北京保监局掀起。
一、学习《意见》的认识和体会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充分肯定。《意见》的出台是保监会大力推动“三个一”工程的成果,凝结着保监会党委为保险业发展付出的心血,是全行业智慧的结晶,在保险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标志着保险业的发展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上,也标志着保险业改革发展春天的到来。《意见》的出台对全行业是极大的鼓舞,也必将对保险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意见》是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的《意见》是在总结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发布的,是国务院首次就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全面的阐述,并对发展保险业的政策措施进行整体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意见》对保险的功能作用作了准确的定位,是保险功能理论的重大突破,对指导保险业的实践十分重要。《意见》既针对保险业发展存在的不足,指出了“三个不适应”,也强调了保险业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上,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阐明了促进保险业发展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方面的重要意义,深刻地揭示了保险业的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相连的内在关系,赋予保险业更大的社会责任。《意见》充分体现了十六大精神,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是保险业发展关键时期的纲领性文件。对新时期保险业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实现又快又好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